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重点项目(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试验区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方案-中印尼现代化海洋牧场合作园区技术支撑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7日 10: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2527972-669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石牌五山路2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84811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2527972-669 | ||
附件: | |||
附件1 | 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重点项目(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试验区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方案-中印尼现代化海洋牧场合作园区技术支撑服务磋商文件(2025061701).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2025GZZC0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重点项目(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试验区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方案-中印尼现代化海洋牧场合作园区技术支撑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变更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的内容: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首期款),支付比例85%,本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的第一期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用的85%。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成交人提交技术支撑服务报告的正式稿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的第二期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成交人提交技术支撑服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的第三期费用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用的5%。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人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项目成果文件;(4)验收报告;(5)成交通知书。 |
更正为: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首期款),支付比例65%,本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的第一期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用的65%。 第2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5%,成交人提交技术支撑服务报告的正式稿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的第二期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5%。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人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项目成果文件;(4)验收报告;(5)成交通知书。 |
2.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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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石牌五山路261号
联系方式:020-38481190
名 称: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联系方式:020-82527972-669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0-82527972-669
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